要發行CD的話,一個歌手要出唱片基本上需要跟3家公司訂立契約。
唱片公司(母帶製作公司)之類的音樂產業公司
這邊訂立的是專屬錄音契約,也就是歌手不能隨意錄音發表作品,必須由契約公司進行錄音與販賣。
經紀公司
也就是常見的藝能事務所、經紀人之類的經紀契約。負責業務交涉與行程管理等各種雜事。歌手需要接受公司的安排進行各種活動。
音樂出版社(著作權管理)
本文中所說的音樂出版社指的不是音樂商品的出版公司,而是著作權管理公司。只不過在日本有著著作權管理的公司同時也進行音樂製作,並擁有原盤權的情形。
原盤權指的是因為負擔歌手的錄音製作費用,因而獲得使用製作完成的音源權利。原盤權是獨立於著作權之外的存在,我們常常會看到歌手換到新公司之後,舊公司會發行精選集之類的東西,就是因為原盤權。這也常常是引起各種紛爭的原因。
所以一位歌手的收入也就會分成3個部分
唱片公司的收入
日文的說法是「アーティスト印税」,中文的說法就是歌手版稅之類的。抽成比率大約是CD利潤的1%~3%,新人的話基本上會以1%來計算 ( 當然有可能會更低就是)。
經紀公司的收入
演唱會、電視演出、各類活動的收入。經紀公司大概會抽走20~30%(實際上來說會因為藝人的地位而有很大的變化)。
此外還有經紀公司給的固定薪水,但是通常來說都不高就是。
著作權使用收入
視歌曲的受歡迎程度而定。JASRAC固定會抽走CD定價的6%。然後這6%中,JASRAC會抽走其中的6%(也就是10.8元日幣),剩下的94%(169.2日幣)分給唱片公司、作詞作曲者。新人的分配比率大概是唱片公司(50%)、作詞(25%)、作曲(25%)。
一張CD定價如果以3000日幣來計算
*唱片行:通常會分走25~30%
*包裝費:通常是10% (塑膠殼、歌詞本、各種包裝等等,6.5%~15%之間)
*著作權管理費:JASRAC抽走6%。
*原盤版稅:分給製作母帶的公司,通常是10~15%。
*歌手版稅:大約是CD利潤的1%~3%,新人的話基本上會以1%來計算。
*唱片公司:獲得剩下的部分。(一般來說賣的不錯的CD,宣傳花費約10%~15%)
就以這個網頁的說法來看。一張CD的利潤大概只有2000日幣,加上退貨等可能損耗,版稅對象就只有1600日幣。也就是說一張CD歌手只能分到16日幣,如果是一個四人樂團賣出1萬張,一個人就只能分到4萬日幣。不過作詞作曲者會得到著作版稅,因此如果全部詞曲都是由某個團員全部包辦,他的版稅收入就算比其他團員高出10倍也是有可能的,再加上各種著作權收入的話,每位團員之間的收入差異性就會更大了。
不過如果歌手採取其他類型的方式發行CD的話,視歌手本人介入的狀況,抽成比例也會有很大的變化。像是某些歌手不只有負責創作詞曲,本人也參與製作,甚至於本人進行錄音後製(簡單來說像是歌手自組工作室)。這時候唱片公司只負責宣傳、發行等雜務,甚至連宣傳都很少,只有負責銷售管道。那麼歌手所獲得的部分就會更多了。
不過如果歌手採取其他類型的方式發行CD的話,視歌手本人介入的狀況,抽成比例也會有很大的變化。像是某些歌手不只有負責創作詞曲,本人也參與製作,甚至於本人進行錄音後製(簡單來說像是歌手自組工作室)。這時候唱片公司只負責宣傳、發行等雜務,甚至連宣傳都很少,只有負責銷售管道。那麼歌手所獲得的部分就會更多了。
1 則留言:
看來除非超紅,只會唱歌是不行的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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